201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将能源消费革命放在工作首要位置。2020年9月,我国向国际社会作出碳达峰碳中和庄严承诺,对推动全社会各领域节能降碳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近日,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国发〔2024〕12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明确了今明两年我国节能降碳工作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指导各地区和有关行业进一步做好“十四五”后两年节能降碳工作。
一、协同推进化石能源替代与非化石能源提升
近年来我国非化石能源装机规模不断迈上新台阶,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不断提高,但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仍在80%以上。推动全社会能效提升和碳排放下降,要积极推进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提升非化石能源开发和消纳水平,推动能源结构清洁低碳转型。
在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方面,《行动方案》从两个方面明确了工作要求:一是源头管控,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合理调控油气消费结构,严格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控制,推进非电力用煤削减和散煤治理。二是过程替代,推动煤电低碳化改造和建设,推进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推广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可持续航空燃料。
在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方面,《行动方案》提出三方面具体工作举措:一是扩大供给,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推动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进一步提升。二是鼓励消纳,加快跨省跨区电力通道建设和配电网改造,推进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建设,提升电网对新能源接入的承载能力。三是促进消费,合理设定各地区新能源利用率,推动设立新上项目非化石能源消费承诺,强化绿证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切实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水平。
二、优化完善能源价格市场化机制
完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运用价格杠杆引导市场主体和全社会行为,是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全社会节约、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有效手段。
节能降碳工作离不开价格机制的正确引导。《行动方案》提出要落实煤电容量电价,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研究完善储能价格机制,为进一步优化能源领域相关价格政策提供了重要参照。随着我国新能源早期补贴政策逐渐退坡,新能源产业发展进入平价时代,但由于风电、储能等不少领域价格机制仍不完善,时常出现市场调节能力不足、价格失灵等问题。《行动方案》坚持节能优先为导向,推动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强化多领域政策协同。同时,参考煤电电价两部制改革经验做法,《行动方案》提出将深化供热计量收费改革,有序推行两部制热价,将逐步推动解决建筑采暖领域能源浪费问题。
三、多措并举强化科技引领
节能降碳工作覆盖领域广、任务多。《行动方案》重点任务除了能源结构的优化调整外,还涵盖了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耗能行业和用能产品设备。其中,工业领域重点聚焦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和建材等四个主要行业。要实现上述领域相应的节能改造任务,离不开科技的引领与支撑。《行动方案》提出,充分发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作用,集中攻关一批节能降碳关键共性技术,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建设。一方面,由于推进节能降碳、能源转型工作,需统筹考虑能源系统的经济性,避免不合理、不成熟的新能源技术过早产业化可能造成的技术路线和经济投资锁定效应;另一方面,通过部署一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等科学研究项目,能够引导相关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及早布局并更加积极投身节能降碳关键技术攻关,推动基础研究探索、关键技术研发、重大工程示范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实施产、学、研、用协同互济,形成自主创新强大合力,为建设能源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四、加强节能降碳宣传引导
在健全制度标准方面,《行动方案》提出“结合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以旧换新,对标国内国际先进水平,加快强制性节能标准制修订,扩大标准覆盖范围”,有利于向公众普及节能降碳知识,提升社会宣贯效果。
此外,《行动方案》还提出要实施全民行动,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遏制不合理用能用电需求。一方面要加大节能节电宣传力度,创建节约型企事业、绿色服务业、绿色社区,如可通过宣传栏张贴海报、公共屏滚动播放视频等形式扩大宣传效果;另一方面可引导减少空调使用时间,严格控制空调冬季夏季使用温度,杜绝“白昼灯”“长明灯”“无人灯”,鼓励使用节能灯具,最大限度节约用电。
总的来看,《行动方案》对加快推动部署节能降碳有关工作作出了系统部署,提出的各项行动举措务实有力,对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推动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作出系统安排,将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奠定坚实基础。(作者:刘吉臻 中国工程院院士、华北电力大学新能源电力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主任)